轉載-娛樂新聞-球場播流行歌 中職將付版權費
中央社 - 2011年12月14日 下午4:44
(中央社記者蕭保祥台北14日電)經過兩年協商,中華職棒聯盟今天表示,為了讓球場上能播放所有的台灣流行歌曲,中職明年開始將每年支付版權費用,這也是首個台灣運動團體支付音樂版權費用。
中職表示,「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(MUST)」與「中華民國錄音著作權人協會(ARCO)」經過兩年協商後,中職明年開始付給兩協會版權使用費,以每場比賽音樂版權費約新台幣1000元計算,加上中職所有其他活動,每年預估要支
中職表示,「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(MUST)」與「中華民國錄音著作權人協會(ARCO)」經過兩年協商後,中職明年開始付給兩協會版權使用費,以每場比賽音樂版權費約新台幣1000元計算,加上中職所有其他活動,每年預估要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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