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載-社會新聞-越女剪男友命根 情有可原判緩刑

自由時報 - 2012年1月5日 上午4:29
〔自由時報記者余雪蘭/嘉市報導〕越南女子潘氏雪娥與同居男友翁某生女,男友不負擔家計,還索錢買毒揮霍,並另結新歡,趁翁某用藥入睡後剪斷其命根子,丟進八掌溪,事後叫救護車將翁某送醫並自首,法官認為潘女情有可原,予以減刑,判處1年2月有期徒刑,並緩刑3年,讓潘女免於坐牢。
去年10月15日凌晨,潘女打電話要求情敵與翁斷絕來往,不料被「小三」回嗆,舊恨新仇湧上心頭,持剪刀剪斷翁的陰莖。潘女卻拿著翁已斷
▼網友的評論▼
  • 亞亞 10小時前
    好呀!!判的好,像這樣的男人 一定要給他狠狠的重擊
    這樣他才會有害怕的感覺
  • 超級白 10小時前
    偶猜應該是18歲時嫁到台灣~然後再離婚的..XD
  • Maria 1日4小時前
    是嫁到台灣?還是與人同?&&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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